條款及細則:

 

  1. 客戶必須於201679日至2017630日期間遞表並成功申請澳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美美信用卡(“信用卡”)方可獲取批核禮品及迎新禮品。

  2. 批核禮品 ── 美美摺傘只適用於本行之全新信用卡客戶並不適用於過去12個月內曾取消本行任何信用卡之客戶或現時持有任一澳門商業銀行信用卡之客戶。

  3. 迎新禮品 ── 美美20”行李箱適用於本行現有或全新信用卡客戶。

  4. 合資格之客戶成功申請美美信用卡即可獲贈批核禮品 ──美美摺傘乙把。於發卡日起計兩個月內簽賬滿澳門幣3,800圓或以上 (包括現金透支),即可獲贈迎新禮品 ──美美20”行李箱乙個

  5. 認可之簽賬交易不包括自動轉賬繳費、免息分期計劃、現金即享分期計劃、銀行費用、財務費用以及其他未授權之交易。

  6. 簽賬是以簽賬日期及每張信用卡計算。

  7. 每位客戶最多只可享有迎新禮品壹次,申請人如同時申請多張新主卡或附屬卡,亦只可獲贈每款禮品壹次。

  8. 如客戶換取超過禮品上限,本行將按每一超出之禮品收取有關之手續費:美美摺傘每把澳門幣100圓及美美20”吋行李箱每件澳門幣500圓,並於有關之信用卡賬戶內自動扣除。

  9. 若客戶成功獲取迎新禮品 ── 美美20”旅行箱及於發卡後13個月內取消有關之信用卡,客戶必須繳付澳門幣500圓之手續費,該手續費將自動於有關之信用卡賬戶內扣除。

  10. 本行並非禮品之供應商,故不會承擔任何有關禮品質量之責任。任何有關該貨品之爭議持卡人需直接與商戶解決。

  11. 本行保留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12. 所有禮品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禮品如於推廣期間全部換罄,本行有權更換相同價值之禮品或不提供其他禮品代替,而毋須另行通知。

  13. 中、英文本如在文義上有任何分歧,概以中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