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及細則:

1. 客戶於指定優惠期間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優惠期”)遞表並成功申請澳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 「私人貸款」利息及人壽保險優惠計劃(“本優惠”), 即可享有貸款利率優惠(“利率優惠”),免費人壽保險(“保險”)乙份,以及$1禮品(“禮品”) 乙份(如適用)。

2. “利息優惠”:

2.1. 此優惠之貸款額必須為澳門幣/港幣30,000圓或以上。

2.2. 還款期必須為24個月/36個月/48個月/60個月。

2.3. 此優惠計劃不接受部份提前還款。

2.4. 若客戶於還款期首12個月內提前全部清還貸款,本行將有權向客戶收取相等於總貸款額2個月之利息或澳門幣/港幣三百圓 (以較高者為準)之罰款; 若客戶於還款期第13個月或之後提前全部清還貸款,本行將有權向客戶收取相等於總貸款額1.5個月之利息或澳門幣/港幣三百圓 (以較高者為準)之罰款 。

2.5. 所有申請均以本行最終批核,並根據本行不時釐定之利息為準而毋需另行通知。

3. “保險”:

3.1. 客戶於優惠期間成功申請本優惠並符合下列條件,便可獲得由澳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澳門人壽”) 承保、以保障客戶貸款餘額的人壽保險乙份: i) 客戶年齡須在18至60歲內; ii) 還款期必須為24個月/36個月/48個月/60個月; iii) 貸款額必須在澳門幣/港幣300,000以內。

3.2. 保險受澳保發出的保險單內的條件及細則所約束。

3.3. 保險申請以澳保最終批核為準。

3.4. 此保險不可更改,兌換現金或轉讓。

4. “禮品”

4.1. 推廣期內客戶每成功申請私人貸款金額滿澳門幣/港幣30,000圓即可獲贈禮品換領信乙封,每位客戶最高可獲5封禮品換領信。

4.2. 客戶必須按禮品換領信上之指定日期內及地點換領指定禮品。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逾期換領,本行恕不受理。

4.3. 每封換領信只能兌換一份禮品。

5. 本行非保險服務及有關禮品的供應者, 並對是次有關之保險服務及禮品概不負責。如有任何有關事宜之爭議,均需由客戶與供應商直接解決。

6. 本行,澳保及有關商戶保留隨時修改此優惠及有關之任何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無須事前通知。

7. 本行,澳保及有關商戶保留對此優惠之最終決議權。

8. 中﹑英文若在文義上有任何分岐,概以中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