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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澳門商業銀行50週年金禧大抽獎」(“本活動”)推廣期由2024年1月15日至2024 年6月30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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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只適用於已成功登記「澳門商業銀行50週年金禧大抽獎」之本行個人客戶(“合資格客戶”),並於推廣期內成功完成本活動之指定銀行服務任務(“指定任務”)以獲取抽獎機會 (“抽獎機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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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將分為兩個抽獎部份(“抽獎部份”),共抽出305名得獎者。第一抽獎部份將進行「千足金豆大抽獎」(“千足金豆大抽獎”)並分為五個抽獎階段(“抽獎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將抽出100名得獎者,而餘後每個抽獎階段將各抽出50名得獎者。第二抽獎部份將進行「幸運足金大抽獎」(“幸運足金大抽獎”),共抽出5名得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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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合資格客戶凡於抽獎階段日期內完成指定任務則可獲得相關抽獎階段之抽獎機會:(1) 千足金豆大抽獎第一階段之階段日期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29日; (2) 千足金豆大抽獎第二階段之階段日期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3) 千足金豆大抽獎第三階段之階段日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4) 千足金豆大抽獎第四階段之階段日期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5) 千足金豆大抽獎第五階段之階段日期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6) 幸運足金大抽獎之階段日期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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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千足金豆大抽獎」之階段日期內完成指定任務可獲得相關抽獎階段之抽獎機會。「千足金豆大抽獎」每個抽獎階段之抽獎機會將獨立計算,不會累積至下個階段。而每位客戶於每個抽獎階段最多可獲得50次抽獎機會,機會不可轉移至其他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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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每位合資格客戶於「千足金豆大抽獎」所獲得之抽獎機會將自動累積到「幸運足金大抽獎」,每位客戶於「幸運足金大抽獎」最多可累積250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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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不論獲得多少次抽獎機會,每位客戶在每個抽獎階段或幸運足金大抽獎最多可獲得獎品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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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行將為每位合資格客戶綜合計算其抽獎機會,並以本行電腦系統資料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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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格客戶於推廣期內成功完成以下指定任務可獲得相應之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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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每成功開立全新指定賬戶類型可享2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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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指定賬戶類型為儲蓄賬戶、活期賬戶、基金賬戶、股票賬戶及定期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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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抽獎機會將以每個賬戶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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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聯名賬戶及兒童賬戶不適用於參與本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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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每申請出糧賬戶服務或創富理財服務可享2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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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每申請信用卡可享2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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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抽獎機會將以每張成功批核之信用卡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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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主卡及附屬卡之申請將分開獨立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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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登記「停止郵寄月結單」服務可享2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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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合資格客戶須成功為所有結單賬戶及信用卡(如適用)設定停止郵寄月結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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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憑信用卡累積合資格簽賬交易每滿澳門幣1,000圓可享1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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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主卡及附屬卡之簽賬金額將分開獨立計算。而雙幣信用卡之簽賬金額將共同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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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所有參加本活動之合資格簽賬必須為推廣期內之消費簽賬;而以下類別之交易並不適用於本活動:澳門通相關充值服務、輕鬆分簽賬分期、現金即享分期計劃、郵購、電話訂購、結餘轉賬、自動轉賬、年費、手續費、免息分期計劃、兌換籌碼、利息、信貸收費、現金透支、支票付款、過期罰款、未誌賬/取消/退回之交易及所有未經授權之簽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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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持卡人之信用卡賬戶必須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參加本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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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每筆外幣兌換交易可享1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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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匯款及過數易之外幣兌換交易不適用於本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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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每筆基金投資 、債券投資、股票掛鈎投資、股票掛鈎投資(反向) 、外幣掛鈎保本投資 、外幣掛鈎投資或股票買賣交易可享1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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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本行信用卡可以5,000信用卡積分換領1次抽獎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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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足金豆大抽獎」抽獎日期分別為2024年3月15日、4月15日、5月16日、6月17日及7月17日;而「幸運足金大抽獎」之抽獎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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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千足金豆大抽獎」第一階段將送出以下獎品: 999.9足金金豆 (2份) 、澳門幣300圓現金禮券 (28份)及澳門幣100圓油券 (70份)。「千足金豆大抽獎」第二至第五階段將各送出以下獎品:999.9足金金豆 (1份) 、澳門幣300圓現金禮券 (14份)及澳門幣100圓油券 (35份)。「幸運足金大抽獎」將送出以下獎品:港幣10,000圓黃金禮券 (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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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活動之抽獎者將由本行電腦系統隨機抽出,本行將於抽出後一星期內於本行官方網站公佈,並以短訊通知得獎者相關領取獎品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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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獎品須於所通知之期限內前往本行南灣總行領取,否則將視為客戶自動放棄相關得奬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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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送出之奬品不可兌換成現金或其它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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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本行並非奬品供應商,對有關產品商戶提供之貨品質素概不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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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不適用於未滿18歲人士及本行職員。 |
7. |
客戶須於推廣期內於本行網頁進行登記方可參加抽獎,逾期登記本行恕不受理。 |
8. |
本行保留修改此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
9. |
本服務/產品並不是以歐盟的人士為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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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爭議,本行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11.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本若在文義上有任何分歧,概以中文為準。 |